项目名称:开封市妇产医院宫腔镜检查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市妇产医院,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ffc-2025-30
2、项目名称:开封市妇产医院宫腔镜检查镜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0000元(2万元/把,共5把)
最高限价:100000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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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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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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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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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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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妇产医院宫腔镜检查镜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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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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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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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需求:
4.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2、采购内容:宫腔镜检查镜5把。
4.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4、采购范围: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4.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定分离+核查随机)
4.6、服务地点:开封市妇产医院指定地点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设备为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3、投标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特殊情况下投标设备为实验室设备或非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该类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应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8月 30日至 2025年 9月 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妇产医院寺后街36号急诊科二楼招采办
3、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是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cyyzbb@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和电话 。
四、响应文件提交与开启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妇产医院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寺后街36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开封市妇产医院官网》《开封市妇产医院官方微信平台》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妇产医院
地 址:开封市鼓楼区寺后街36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2795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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